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2019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7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
備 註(註)
獨立董事
梁金羨
7
0
100%
連任
任志強
4
新任
林育雅
林谷同
3
舊任
張寶光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所列事項:
董事會日期
議案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2019年1月14日
第四屆第十九次
通過修改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所有審計委員核准通過
通過內部控制聲明書
2019年3月14日
第四屆第二十次
通過2018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
通過修改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通過解除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2019年5月2日
第四屆第二十一次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2019年7月8日
第五屆第二次
通過寧波亞德客自動化工業有限公司增資案
2019年8月8日
第五屆第三次
通過2019年第二季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
2019年11月11日
第五屆第四次
通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會計師案
(2)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3.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與審計委員會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並於每季的會議中作內部稽核報告,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2019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
審計委員會日期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第三屆第十九次
審閱稽核業務報告
無異議
審核2018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經審議後,送董事會決議
第三屆第二十次
第三屆第二十一次
第四屆第三次
第四屆第四次
審核2020年稽核計畫
(2)會計師則依每次會議議程內容需要列席審計委員會,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2019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
會計師就2018年度財務報告及關鍵事項查核重點進行說明並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討論2019年第二季財務報表審閱情況
審閱簽證會計師資歷及獨立性
討論2019年第三季財務報表審閱情況
註:改選日期為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