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運作情形
2019年度董事會開會7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列)
席率(%)
備 註
(註)
董事長
王世忠
7
0
100%
連任
董事
藍順正
汪海明
6
1
86%
李懷文
5
2
71%
陳瑞隆
4
新任
曹永祥
林江帝
3
舊任
獨立董事
梁金羨
任志強
林育雅
林谷同
張寶光
其他應記載事項:
1、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
董事會日期
議案內容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2019年1月14日
第四屆第十九次
通過修改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2019年3月14日
第四屆第二十次
通過修改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2019年5月2日
第四屆第二十一次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2019年7月8日
第五屆第二次
通過寧波亞德客自動化工業有限公司增資案
2019年11月11日
第五屆第四次
通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會計師案
(2)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2、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應迴避董事
應利益迴避
原因
參與表決
情形
通過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資格審查案
迴避之董事為獨立董事被提名人
未參與討論與表決
3、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1)本公司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旅行監督職責,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運作情形。
(2)本公司董事會參照「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之規範,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資遵循。
(3)為使董事及經理人於執行業務時所承擔之風險得以獲得保障,本公司每年均為董事及經理人購買「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使其全心全意發揮職能,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4)本公司秉持營運透明、注重股東權益,於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及時提供相關中英文資訊,且於每次董事會召開後,公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並定期舉行法人說明會。
4、公司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董事會,且對於應提董事會決議事項,皆有全體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獨立董事如無法親自出席,則委由其他獨立董事代理出席。
註:改選日期為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