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董事會開會6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列)
席率(%)
備 註
(註)
董事長
王世忠
6
0
100%
無
董事
藍順正
汪海明
5
1
83%
李懷文
陳瑞隆
曹永祥
獨立董事
梁金羨
任志強
林育雅
其他應記載事項:
1、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
(2)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2、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3、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情形: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一次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董事會
績效評估
內部自評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
董事成員
自評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之
(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內部自評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1)2020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指標,已依據本公司之運作及需求訂定符合且適於公司執行績效評估之內容,並經薪酬委員會審議。
(2)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3)已送交2021年第一季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做為持續強化董事會職能之參考,並揭露於公司網站供投資人參考。
4、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1)本公司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監督職責,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運作情形。
(2)本公司董事會參照「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之規範,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資遵循。
(3)為使董事及經理人於執行業務時所承擔之風險得以獲得保障,本公司每年均為董事及經理人購買「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使其全心全意發揮職能,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4)本公司秉持營運透明、注重股東權益,於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及時提供相關中英文資訊,且於每次董事會召開後,公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並不定期參加法人說明會。